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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會展新聞】點樣打擊黃牛黨?律師倡實名購票遏止“黃牛”

  • Writer: Mceca Macau
    Mceca Macau
  • Jun 29
  • 2 min read

澳門戶外表演區啟用以來,先後舉辦過兩次大型演唱會。有商會希望政府總結經驗,訂定清晰的發展方向,讓業界更好地引進適合的表演項目。至於針對門票炒賣行為,有律師認為採用實名制或抽籤賣票等方式會是有效手段。

為發展成“演藝之都”,澳門近年不斷有演唱會、表演等大型演出。不少演出單位都是國際知名歌手或藝團,吸引本地和海外觀眾“捧場”。不過有居民反映,一些較熱門演出基本上是一票難求。

居民:“之前同我丈夫在門口等,例如今日開場,我們會提早一小時在門口等,看看有沒有人放售,因為真的買不到票。”

居民:“極嚴重,‘黃牛黨’收起演唱會票,最後一日都不放售,寧願兩敗俱傷。”

旅客:“誰願意高價買票,我不如把買‘黃牛票’的錢拿來住更好的酒店,吃更多的美食。”

有律師認為,法律規定炒賣“黃牛票”有機會觸犯刑法,會被科處6個月至3年徒刑或120日罰金。認為本澳要發展“演藝之都”,有必要正視問題,建議採用實名制或抽籤賣票等方式,相信有助遏止炒賣行為。

律師麥興業:“其實都視乎主辦方取態以及他們本身出售對象,例如普羅大眾,相信抽籤很易解決。如果是特定對象、特定客群情況下,可能視乎商業考慮不同方案。至於技術上,我相信以現時科技,應該很多方法都解決到。”

而澳門戶外表演區正處於試營運階段,有商會反映,不少業界人士都有興趣在這個場地舉辦活動,期望當局盡快總結經驗,公布場地未來發展方向以及使用條件等。

會展產業聯合商會會長盧宏駿:“究竟我有什麼條件符合,以及政府未來大方向偏好哪類型的項目能夠落地,我想這是很緊要。否則原本喜歡唱大戲,我就引進電音,所以整個大方向要清晰。”

盧宏駿又建議政府統籌,在演出舉行時引入更多經濟活動,同時協調好本地中小企參與,從而創造更大效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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